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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

时间:2022-11-08作者: 审核: 来源:经济与管理学院点击:915

根据《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,学院对2021级本科生进行了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,现将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—10日,如有异议,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。

电话:025-52119820

2021级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结果(公示).pdf

学院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

邮政编码:2111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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